推行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初审制度,将受理窗口前移。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和广西源群律师事务所及广西铭雄律师事务所洽谈了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初审受理点,待律师事务所腾出相应的场所后将挂牌设立,为更多的群体及时便捷地享受到法律援助提供条件。
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同时
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
2015年度,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法律援助为各类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