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将调整融资融券
业务中
的补仓维持担保比例,并将取消自2015年7月5日起执行的暂缓平仓规则,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我公司现行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
合同》
(版本号
:CHINAGALAXY-20151020)
中
的
补仓
维持担保比例
由
150%
调整为
140%
。
二
、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按我公司现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券融券合同》(版本号
:CHINAGALAXY-20151020)
约定执行强制平仓规则,同时废止
2015
年
7
月
5
日公告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规则调整的公告》及相应
修订公告,
取消执行
其中
的暂缓平仓规则。
三、本公告自2016年7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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