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私人生活、情爱现象一直是社会学、心理学、性科学、人类学乃至经济学等等学科研究的对象。只不过,学术研究有其滞后性,加上专业门槛,对大众生活产生的影响,极为有限。
近日,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唐文明与耶鲁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志武的一场关于家庭与市场的论辩,倒是学术视角切入私人生活解析的极佳案例。
不同于网红们歇斯底里的咆哮体一味迎合缺乏思考力的大众,学者之间的论战,即便观点不同,也是基于各自的论证,都在试图自圆其说。而网红们的咆哮体毒舌体没有能力提供论证,仅仅丢出“大快人心”的结论,诸如你痛恨情爱关系里的不确定性,你渴求安全感,她就给你痛骂“负心郎”和“绿茶婊”,而不是从社会变迁的进路来说明为何今天的人对情爱关系的要求高了,关系不再那么“超稳定结构”了。
唐文明针对陈志武的观点“市场会战胜儒家”提出了反对意见。在唐看来,他们的分歧主要是儒家家庭伦理是否优先于市场化的个人,唐说:
“对于保障和救济的承担者,儒家认为合理的次序应当是:家庭、国家和社会……在家庭无法承担的情况下,国家应当承担。经典中说要让‘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其中的鳏、寡、孤、独都指向家庭生活不幸的人,也暗示国家的责任应该在家庭之后……至于说市场和国家提供的保障和救济能够减轻家庭的负担,这恰恰是家庭所期望的,但不必也不应走到破坏家庭、破坏人伦的地步。事实上市场和国家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救济也能够与儒家人伦理念主导下的家庭共存,只要其保障和救济是从家庭的整体利益出发而不是从单个人的利益出发加以考量。”
陈志武则认为,“
新儒学者出于良好的愿望,希望恢复儒家的王道以及三纲五常的秩序。我就跟他们说,这些愿望是不可能再次实现的。因为原来中国两千多年的技术和生存方式并没有受到那么大的挑战,技术革命在十九世纪后半期之前并没有在中国发生,所以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在中国社会总体上可以延续下来,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主导作用。但是今天交通运输技术发达,手机以及互联网普及,我们的就业遍及五湖四海。这样一来,即使儒家学者和政府都去推动儒家主张,但这些愿望跟新的现实是完全不兼容的。所以我觉得,这一次文化大讨论,不太会重复宋明清时发生的儒家胜利的类似事件。我觉得这次儒家不会胜利,市场派会胜利的
。”
3、市场瓦解家庭主义是解放个人,还是破坏家庭、破坏人伦?
1、如果国家责任在家庭之后,意味着什么?
即政府会倾向于最大限度利用所谓“家庭伦理”来减轻自己作为代理人的责任,一方面加重公民的税负,一方面把福利削减到最低限度,一如中国目前的“制度性啃老”现象
(详见我的
国家制度比家庭更能做到无差等对待公民个体,更有条件以纳税人的共同财富来平抑贫富悬殊,打破财富的世袭和家族传递定势,推动公平正义的实现。
2、所谓以“家庭整体利益”为先,“整体利益”如何判断?如果维护所谓家庭整体利益时,发生家庭内部的剥削,以经济利益的限制和捆绑,造成家庭中个体的尊严及自由受到侵害,这时,社会与国家该如何处置此类矛盾?
更为根本地说,不存在整体利益,所谓整体利益,也不过是个体利益之和,仍然必须以个体为计算单位。于是,那些主张“家庭至上”的人,就必须回应一个问题:
你如何权衡哪些个体利益是可以为“家庭”这个整体利益而牺牲的呢?家暴和家庭内部剥削,是不是要以家庭至上和家庭主义予以袒护和遮蔽呢?
为什么是以一个家庭为整体利益的单位呢?是核心家庭还是三代同堂?以两个家庭、三个家庭可不可以?所谓家族呢?又如何平衡?
简言之,所谓“家庭的整体利益”,是一个有致命缺陷的、无法成立的概念。
3、
“破坏家庭、破坏人伦”是个什么框?什么都往里装?
如果涉嫌对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的遗弃或虐待,如果涉嫌家暴,自有法律处置,而
“破坏家庭、破坏人伦”是个什么东西呢?
是指福利太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不谈钱只谈感情吗?
还是指有制度兜底,让个体得以独立,拥有更多自由,于是家庭更容易瓦解,出现了更多的再组合家庭?
如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所言,个体化使得欧洲社会进入了“后家庭时代”——所谓“后家庭时代”,就是区别于传统家庭模式的现代新型家庭关系。除了传统的以血缘、婚姻关系为纽带的核心家庭,它还包括非婚生亲子关系、再组合家庭、寄养家庭甚至同性家庭等多种模式。这是由于在福利较有保障的当代社会,人的流动空间增大了,自主选择多样了,创造新的生活范式就成为追求个体自由与尊严的重要路径,过去因经济捆绑、人身依附而屈从于传统婚恋道德的人,开始在观念上摆脱“性的伪道德”的压制。
究竟所谓“破坏家庭、破坏人伦”指什么呢?
唐文明语焉不详。
如果国家福利及市场金融产品最终增进的是个体的生存保障,那么,正如陈志武所分析的,在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完善的美国社会,恰恰并非不重视家庭,他们在家庭花费的时间比中国人还多,只不过,人家花的是情感时间,而非经济投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