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间在评论区了看到了这条评论,来自一个女生的评论,不由得心头一震。
我们喜欢一歌手,可能有千万种理由,可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一个歌手这样的理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吧!
忽然间想起多年以前一个女生朋友独自一人去北京看张震岳的演唱会。那时我问她为什么会大老远只是为看一个并不多么喜欢的人演唱会。
她说因为他男朋友很喜欢张震岳。后来听说去年她又去了台湾,去看张震岳。
那时候我觉得不可思议,而现在,我想我或许稍微能理解了!
红色气球 曾经接近梦想的地方红色气球,南京城曾经的一个酒吧。
曾经在南京唯一可以看到摇滚乐的地方。
李志在那里唱过很多的歌,很多没人听的歌。
或许到了那个年纪,我们也会怀念一些东西吧!